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
申请异议登记的条件如下:
(资料图)
1.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未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自行启动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以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不同意变更登记为前提。在提出异议登记之前,利害关系人事先是提出过更正登记的,在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或者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同意更正登记的条件下,更正登记申请人就可以提出异议登记。
3.申请异议登记需要经过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二、申请异议登记的流程
申请异议登记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准备好一份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请将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事项详细写清楚,会方便房屋交易中心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2.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书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会设有专门办理不动产异议登记手续的柜台。根据柜台工作人员的要求,申请人填写相关的表格。
3.交纳异议登记费。
4.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异议同意书,异议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5.异议登记办理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15日内到法院起诉。
6.成功立案后,将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送回房屋交易中心异议登记柜台。
7.在整个诉讼期间,房屋过户都处于冻结的状态。找法网提醒,直至撤诉或是案件结束后,异议登记方可解除。
三、申请异议可否反复提出
申请异议登记可否反复提出要看情况:异议登记失效后,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异议登记失效后,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以不同理由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不同的申请人就同一事项针对同一不动产登记申请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受理。